新府办〔2018〕20号
各镇人民政府,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圭峰区管委会(会城街道办),区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、上级驻新会有关单位:
《新会区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(2018-2025年)》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执行中遇到的问题,请径向区卫生计生局反映。
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8年6月11日